一、项目编号:RNX2020158ZC-SZJCY
二、项目名称:视频制作项目
三、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:
深圳市光维创益传媒有限公司
深圳幻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
深圳市万象空间图像设计有限公司
深圳市汇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中御正风文化传播(深圳)有限公司
深圳市深视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四、中标(成交)信息
1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光维创益传媒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(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)
2.供应商名称:深圳幻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凯丰路12号安居苑3栋1单元703
3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万象空间图像设计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富霖花园配套工程203-01
4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汇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长龙社区德兴城13栋718
5.供应商名称:中御正风文化传播(深圳)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锦绣北街2号金众工业区201栋四楼
6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深视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星河世纪B栋931室
五、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
名称:视频制作项目
服务范围:拍摄、制作各类检察工作专题片、人物记实片、普法动漫等视频
服务要求:需配备足够人员、设备,优先安排完成采购人的委托事项
服务时间:一年
服务标准: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。
六、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:
评审委员会名单:管泓,王赛芳,沈启平,王文荣,叶彬
序号 | 投标单位名称 | 总分 | 名次 |
1 | 深圳市深视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| 71.28 | 1 |
2 | 深圳市光维创益传媒有限公司 | 66.20 | 2 |
3 | 深圳幻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| 49.86 | 3 |
4 | 深圳市万象空间图像设计有限公司 | 44.94 | 4 |
5 | 中御正风文化传播(深圳)有限公司 | 42.08 | 5 |
6 | 深圳市汇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| 41.08 | 6 |
七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每家中标商3,000.00元
八、公示期限: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09月30日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
1.发放中标通知书:采购人可在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。
2.供应商质疑: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》第六章的规定以书面形式,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。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,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,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。现场提交、邮寄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408B室。质疑咨询电话:0755-83232102。
十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深圳市人民检察院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
联系方式:钱先生 0755-25868321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408B
联系方式:0755-83232102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陈先生
电 话:0755-83232102
十一、附件
1.采购文件
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2020年0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