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结果公示

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视频制作项目

发布时间:2020-09-28


一、项目编号:RNX2020158ZC-SZJCY

二、项目名称:视频制作项目

三、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:

深圳市光维创益传媒有限公司

深圳幻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

深圳市万象空间图像设计有限公司

深圳市汇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中御正风文化传播(深圳)有限公司

深圳市深视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四、中标(成交)信息

1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光维创益传媒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(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)

2.供应商名称:深圳幻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凯丰路12号安居苑3栋1单元703

3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万象空间图像设计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富霖花园配套工程203-01

4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汇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长龙社区德兴城13栋718

5.供应商名称:中御正风文化传播(深圳)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锦绣北街2号金众工业区201栋四楼

6.供应商名称:深圳市深视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星河世纪B栋931室

五、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

名称:视频制作项目

服务范围:拍摄、制作各类检察工作专题片、人物记实片、普法动漫等视频

服务要求:需配备足够人员、设备,优先安排完成采购人的委托事项

服务时间:一年

服务标准: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。

六、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:

评审委员会名单:管泓,王赛芳,沈启平,王文荣,叶彬

序号

投标单位名称

总分

名次

1

深圳市深视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71.28

1

2

深圳市光维创益传媒有限公司

66.20

2

3

深圳幻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

49.86

3

4

深圳市万象空间图像设计有限公司

44.94

4

5

中御正风文化传播(深圳)有限公司

42.08

5

6

深圳市汇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41.08

6

七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每家中标商3,000.00元

八、公示期限: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09月30日
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

1.发放中标通知书:采购人可在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。

2.供应商质疑: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》第六章的规定以书面形式,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。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,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,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。现场提交、邮寄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408B室。质疑咨询电话:0755-83232102。

十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深圳市人民检察院
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

联系方式:钱先生  0755-25868321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408B

联系方式:0755-83232102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陈先生

电 话:0755-83232102

十一、附件

1.采购文件

 

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
2020年09月28日

招标文件

客服
客服热线:0755-8323 2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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